社会和经济发展

工业与建筑业

发布时间:2018-01-16    来源:2016年平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
  工业生产稳中向好。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4家,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6.4亿元,增长4.7%;实现利税59.1亿元,增长4.6%;实现利润44.0亿元,增长4.5%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05.9亿元,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29.4%,比上年提高2.31个百分点。全年工业用电量20.02亿千瓦时,同比下降3.6%。

主要工业产品生产情况

产品名称

计量单位

完成量

增幅(%)

小麦粉

416929

8

饲料

477684

13.8

饮料酒

千升

1300357

6.5

软饮料

86934

-33.4

63938

78.4

服装

万件

143

-36.2

家具

54596

-19.0

机制纸及纸板

(外购原纸加工除外)

663941

6.6

合成氨(无水氨)

907686

6.4

农用氮、磷、钾化学肥料

(折纯)

403860

-17.2

化学药品原药

50

20.7

塑料制品

4155

-65.9

水泥

364136

-4.1


  2016年全县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5个,完成总产值9.14亿元。其中,建筑工程产值8.17亿元,同比增长8.93%,占总产值比重为89.38%;安装工程产值0.96亿元,占总产值的10.5%。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完成营业收入9.77亿元,实现利润总额0.25亿元,上缴税金0.33亿元。

——摘自《2016年平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